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和毕业证书管理规定,6月3-13日,南昌开展中等职业学校2019届秋季学生毕业证书审验工作,未经初审的中职学校毕业生不予认定审验资格,实习鉴定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根据规定,南昌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凡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学校审定后,填好《南昌市二○一九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发放花名册》,交由各县(区)教体局初审,凡未经县(区)教体局初审的县(区)中职学校毕业生不予认定审验资格。
中职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前往实习的,由学校提供实习名单,加盖实习企业(单位)公章并附上实习鉴定。经学校批准自行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实践活动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鉴定表,报学校汇总后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实习鉴定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发放毕业证书,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或不同类型中职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发放毕业证书。一经发现在毕业证书审验及发放工作有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有触犯法律法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